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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级林长上官福令赴枝江召开林长专题会议

2024-03-28 14:25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3月27日上午,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级林长上官福令赴枝江召开宜昌市级林长专题会议。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级副总林长王江波主持会议,并汇报全市林长制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林长办宣读“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仙女镇、安福寺镇、顾家店镇作简要发言。

上官福令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省委赋予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做示范”的重要使命。这对抓好林长制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要充分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积极投入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上来,更好地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上官福令强调要突出重点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力推动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在“护绿”上下功夫,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的整体规划,确保重点生态区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在“增绿”上提质效,以实施林长制为契机,以提高森林覆盖率为基础,全域覆盖、因地制宜,积极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抓好绚丽花城建设项目;在“用绿”上见实效,森林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综合体,推行林长制,就是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群众得实惠的工作目标。要持续深化“三森”创建,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宜居和美的生态环境。

上官福令要求要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林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落实基本任务不打折扣,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巡林工作、专题会议等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各级林长做好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具体指导,以上率下促进林长制工作有效推进;落实林长制督查考核,科学制定考评指标、设立考评体系,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精准化的考评。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损害的,严肃跟踪问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枝江市领导刘华,市政府办、市林长办、市自然资源局、金湖湿地公园管理处、仙女镇、安福寺镇、顾家店镇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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