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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简报2023年第10期(总第24期)

林长制简报2023年第10期(总第24期)

2023-07-12 10:10湖北省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履职

委副书记、省副总林长诸葛宇杰赴宜昌

调研防汛抗旱及林长制工作

7月2日,省委副书记、省副总林长诸葛宇杰赴宜昌调研防汛抗旱、林长制等工作。省委副秘书长王远鹤,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吴祖云,省林业局局长王昌友参加调研。

诸葛宇杰先后深入宜都市合江楼、黄家河长江防护林等地,详细了解宜昌防汛抗旱工作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做法成效和林长制落实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宜昌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压实林长责任,探索网格化管理、规范完善组织体系,全市林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着力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细落地,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他要求,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怀国之大者,以林长制为抓手,持续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要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扎实做好森林抚育、提高森林质量,进一步释放林长制优势,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和世界级宜昌奠定生态基础。


工作动态

湖北省在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

6月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2022年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总结暨2023年部署推进会,通报表扬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贡献突出的66个单位和200名个人,其中我省3个单位、5名个人上榜。湖北省继2022年后,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样地调查分项进度和综合进度再创全国第一。省林业党组书记、局长王昌友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省林业局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超前布局、提早谋划,制定调查监测技术方案,省级层面列支专项经费1700余万元,协调、督促市、县政府落实专项经费3000余万元,全省林业部门组建70个样地工组、130个监测小组,投入2000多名技术人员和380套设备,分赴全省7大片区1289个森林、草原、湿地监测样地,于2022年8月8日,在全国率先完成林草湿样地调查;2022年9月8日,又实现样地调查和图斑监测进度完成率双100%,进度居全国第一位。截止到今年6月20日,2023年湖北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样地调查已全部完成,分项进度和综合进度再创全国第一。通过掌握森林、草原、湿地现状及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林草质量和生态状况,为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监督管理,以及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林长制考核、资源合理规划利用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提供决策依据。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昌友在做典型发言时表示,湖北将坚持精心谋划、精细组织、精准发力, 实现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高效、优质、创新、平安”的目标,进一步强化人力物力资金保障,努力实现工作进度、质量双“优”,为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湖北力量。

经验作法

湘鄂七县市建立“林长制+生态司法”

区域合作新机制

7月6日,石门、五峰、鹤峰、巴东、松滋、长阳、宜都等湘鄂七县市在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召开“林长制+生态司法”区域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首次轮值座谈会,共推“林长制+生态司法”区域协作、共谋“两山”转化路径、共享合作共赢发展红利,助推区域经济、社会、生态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长期合作机制。

七县市共同发布了《湘鄂七县市“林长制+生态司法”区域合作宣言》,签订了《湘鄂七县市“林长制+生态司法”区域合作协议书》,共同明确七县市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林业五部门将以共建、共管、共护、共享为原则,联合倡议将全面推进森林资源共护共管、森林防火联防共治、野生动植物联防共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林业产业发展互利共兴、林业行政执法互援共处、林业纠纷排查化解互联共防等七个方面合作,构建跨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达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有机统一。

协议要求,七县市公安部门要建立跨区域保护森林资源警务合作机制,共同打击涉林犯罪,通过重要警情交流、情况通报、协作办案,有效整合毗邻区域警务资源,实现警务合作的开放、共享、互动、共赢。七县市检察院要对林长、林长办、林长制成员单位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上进行法律监督,遇到跨区域重大涉林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由生态资源破坏主要发生地或危害结果最为严重地检察机关牵头办理,对涉林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相互协调有关部门和鉴定机构提供支持。七县市法院要在跨区域涉林案件的立案、证据采集等事项上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非诉衔接机制,推动涉林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七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持续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络、协同配合,形成涉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好涉林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调解等各项工作。七县市林业部门和林长办承担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信息收集整理宣传等职责,参与协调“林长制+生态司法”区域协作的各项活动,推动毗邻区域林长、林长制成员单位、乡镇林长制办事机构开展务实合作,建立互通信息、研判协商、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消除隐患、控制局面、遏制不良影响及危害蔓延。(宜昌市林长制办公室)


【工作简讯】

6月12日,鄂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总林长王玺玮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林长制工作。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落实林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准确把握落实林长制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将林长制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不断厚植鄂州的绿色底蕴和生态底色。(鄂州市林长制办公室)

6月19日,黄石市委书记、市林长郄英才深入西塞山调研林长制工作。他强调,要全面深化落实林长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护利用好林地资源,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依托现有资源推动森林旅游景区提档升级。(黄石市林长制办公室)

6月20日随州市委书记、市总林长钱远坤曾都区开展巡林他强调,要全面落实林长制,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实际问题要常态化、长效化管护好森林资源,持续念好“山字经”,打好“生态牌”,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随州市林长制办公室)

6月24日,十堰市委书记、市总林长黄剑雄,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林长王永辉深入郧阳区开展巡河巡库巡林。黄剑雄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巩固生态保护成效,不断提升护林保水能力,坚决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十堰市林长制办公室)

6月27至29日,黄冈市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河湖长制暨林长制工作”专题研讨班,邀请省林业局、省环科院、中科院武汉植物园等单位的专家,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林长制督查考核指标的分析解读、协调推进“河湖长、林长”联动等内容,对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培训。(黄冈市林长制办公室)

6月28日,黄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吴之凌赴阳新县调研千村万树绿化提升、林长制等工作他强调,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力度,坚决守牢林地红线,筑牢绿色发展底线,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黄石市林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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