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豚鼠养殖问题咨询

2020-05-28 10:16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

来信人:周生举

来信时间:2020-05-23 10:30

主要诉求:我是来自恩施建始业州镇安乐井村的一名豚鼠小型养殖户,从退伍回来后工作几年积攒到了一笔企业资金,然后从去年月份进行养殖豚鼠,因疫情我们已经就地封存了个多月了,至今没得到准确的文件下达,在疫情期间我们找了很多当地领导,我们总社在荆州15号已经得到文件答复,我们的豚鼠没有列入野生动物名单,从15号我和恩施建始这边的林业站,林业局得领导已经联系过,一直让我找这个领导那个领导,直到又找到第一位找的领导后,在11号我和荆州总社那边联系把荆州那边开的所有证件所有证明文件带来后,这边的领导又让我们找恩施州林业局的领导,恩施州的领导看了下跟建始这边联系直接说的这个不归林业局管,让我们去找畜牧局,我们去找到畜牧局的领导又让我们找农业农村局,农业局给的答复就是我们这边没有出检疫证明的章程,现在豚鼠建始只有你一家不可能跟你专门制作一个章程,然后就说让我们等省里下达文件,现在我这边已经有从去年月到现在没有一份正常收入,全是支出,刚起步就遇到了天灾,虽然没有大型养殖户亏损的多,但是我希望省政府能尽快给个答复,如果不能喂养我们好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尽快上班来弥补期间的损失,因为在养殖期间除了自己一笔资金还有我和我老婆的父母的支撑,还有向亲戚借的钱,希望能早点把这件事了了好把亲戚的借款还清,如果可以继续进行喂养,那是所有养殖户最希望的。希望省领导能够帮忙重视一下

答复单位:湖北省林业局

回复时间:2020-05-23

回复内容:你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禁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贩卖、食用等。对于部分进行研究、实验等为目的的少量豚鼠养殖,经当地相关部门许可,并办理养殖手续后,可以养殖,同时要加强管理,对于违法、违规养殖的,一律加大打击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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