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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及退耕还林问题

2020-10-09 09:03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

来信人:秦海丹

来信时间:2020-08-31

主要诉求:当地村委会违规开发公山林和退耕还林地400余亩,说是经过了当地政府的批准,还请有关部门给予调查。

答复单位:秭归县林业局

回复时间:2020-09-03

回复内容:一开发山林不属实。经调查,该地块1984年土地下放时,属于原邹家湾3组耕地,总面积120亩,但因地处偏僻,土地瘠薄,农户没人愿意承包耕种,故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没有下放到户。后因荒芜,变成了抛荒地,2003年村集体决定将此块抛荒地承包秋露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魔芋。依据秭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证明,该地类原为耕地,后因抛荒成自然抛荒地,不属于林业部门管理。二退耕还林更新采伐情况属实。该地小地名,风槽分别于2003年2011年两个年度实施退耕还林项目,面积75亩,栽植苗木为李,但由于管理不善,杂草丛生,栽植的李生长不良,退耕还林效益低下。根据原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退耕还林采伐问题的复函办资字2012102号有关精神,原政策补助期满后,批准可以对退耕还林林木进行采伐更新造林。2020年4月,天鹅村争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定点扶贫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对该地块进行退耕还林改造,以发挥土地效益,并在杨林桥林业站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今年10月,天鹅村将对该地块进行高标准更新造林,种植脆红李,林地性质不发生改变,通过培管后,脆红李能够早日成林早日收益,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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