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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2018年全省林业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2019-02-20 15:48湖北省林业局
011043313/2019-67228 发文日期 2019-02-20
发布机构 湖北省林业局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省人民政府:

2018年,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全省林业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土绿化高质量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双十”工程等决策部署,完成营造林219.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6.2万亩,封山育林83.1万亩,义务植树1.2亿株,均完成年度任务。一是精准灭荒工程开局良好。以“成活是硬道理,成林是硬政绩”为标准,完成精准灭荒造林71.78万亩,占三年总任务208万亩的34.51%,造林综合合格率达到91.2%。二是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全面启动。组织摸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面积,精心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完成造林绿化13.41万亩。三是林业重点工程有序实施。完成长防林建设21.95万亩、石漠化治理43.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7万亩、森林抚育229.9万亩。四是森林城市(镇)建设扎实开展。新增国家级森林城市2个、省级森林城市7个,创建湖北省森林城镇47个、绿色乡村1393个,促进了身边增绿,改善了人居环境,超额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建设1000个绿色乡村”目标。

(二)资源管护严格有序。坚持“共抓大保护”,严格保护林业资源,维护全省生态安全。一是森林资源管理严格。全省共审批占用林地12万亩(其中争取国家备用定额1.36万亩)、采伐木材288.5万立方米,均控制在年度指标以内,全省8025万亩天然林和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二是自然保护地修复稳步实施。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个,总数(4个)跃居全国第2位,新增国家湿地公园3个,总数(66个)居全国第3位,新增省级湿地公园4个,完成湿地“三退”4万亩,全省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7.29%;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清查,初步掌握全省6大类344个自然保护地的基本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9个涉林问题已整改销号8个,剩余1个正在按进度要求推进整改。三是林业灾害防控持续加强。制定了全省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完成美国白蛾防治51.6万亩,拔除了宜城、潜江两个疫区;清理松材线虫病死树94万株,占病死树总量的72.19%;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2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全省有害生物成灾率、森林火灾受害率分别低于3.4‰和0.9‰控制指标。四是打击涉林犯罪更加有力。组织开展“楚天冬季攻势行动”“长江大保护林地行动”等专项行动,全省森林公安查处涉林案件9073起,综合查处率97.9%,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

(三)林业改革持续深化。坚持以改革增活力,抓改革释红利。一是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全省224个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得到全面落实,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率和公积金缴存率均达到100%;出台了《湖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二是集体林权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全省集体林地流转面积2184万亩,流转比例达18.3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启动了首批5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新增森林保险试点县市5个,总数达到19个。三是“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推进省市县行政审批要素“三级八同”和“一次办好”,全年办结审批事项2413件,按时办结率100%。在第四季度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展情况通报中,省林业局综合评分在44个参评省直部门中居第7位。

(四)产业富民效益显现。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加快产业转型发展,积极助推脱贫攻坚。一是大力发展富民产业。全年实现林业产值3716.4亿元,增长7.7%。新增国家林业龙头企业6家、省级62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突破1.3万个,新增特色经济林和原料林基地46万亩,赏花经济、森林康养等生态服务业蓬勃发展,林特产业成为山区群众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之一。二是严格落实惠民政策。落实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助14.39亿元、退耕还林补助5.69亿元;新增护林员8800名,全省37个贫困县3.375万名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实现直接脱贫。组织开展林业扶贫及民生项目资金专项整治、林业扶贫资金“大数据”核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各类制度规定6项,追回资金256.46万元,处理违规人员13人。三是扎实开展对口帮扶。认真履行牵头帮扶鹤峰县责任,安排鹤峰县中央和省级林业投资6700多万元,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加大扶贫力度,推动帮扶政策资金落实落地。大力推进鹤峰县白鹿村对口帮扶,安排专项资金50多万元,扶持驻点村和贫困户做大做强猕猴桃、茶叶、养蜂、中药材等产业,强化“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夯实了产业基础,巩固了脱贫成果,52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

(五)支撑保障不断增强。一是资金投入总体平稳。全省到位中央和省级林业投资46.3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8.75亿元、省级投资17.56亿元;“湖北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获国开行259亿元的预授信。二是林业立法有序推进。《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颁布实施,5部林业法规纳入省人大2018-2022年立法规划。三是科技创新取得突破。牵头成立了五倍子产业国家创新联盟和第二届湖北林业专家服务团;获梁希进步奖3项、省科技成果进步奖3项,4项成果入选国家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库。四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完成全省卫星影像、林地“一张图”和荒山等林业基础数据信息化工作,全省林业GIS公共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系统等高效运行。五是生态宣传持续有力。全年在报纸、电视等播发正面报道1500多条(篇),《湖北日报》专版16期,抢占舆论宣传主阵地,弘扬林业绿色正能量;成功举办第五届湖北生态文化论坛,围绕“林业发展与乡村振兴”,邀请中科院院士尹伟伦、张守攻等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出席论坛,探讨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新路径、新作为,受到省内外30多家媒体关注和基层林业部门好评。举办了“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省林业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抢抓新机遇,展现新面貌,争创新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加快推进国土绿化三大工程。一是加快推进精准灭荒工程。力争完成精准灭荒造林70万亩以上,达到三年总任务70%以上。二是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程。力争完成长江两岸造林37.4万亩,达到总任务50%以上,2020年全面实现长江干流39个县市沿岸应绿尽绿。三是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力争新创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3个以上。

(二)严格保护林业三大资源。一是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依法保护好全省天然林和公益林,确保林地和林木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在控制定额内;坚决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攻坚战,确保疫情“一年显著下降、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全面控制”。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突出抓好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职能转隶、顶层设计、摸底调规、整合优化和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信息化建设,加强资源监测监管,加快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全省湿地落地落界工作;持续推进国际重要湿地、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新建一批湿地公园,加强湿地名录管理,健全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体系,加快湿地全面保护和生态修复。

(三)深化完善三项改革。一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查漏补缺,着力解决改革遗留问题,确保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推进现代国有林场示范试点建设,健全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扩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改示范县”创建,树立林下经济发展样板;完善林权流转监管平台,推动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精简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与全省政务服务网对接联通,做好全省林业“五级联通”基础工作。

(四)服务好三大中心工作。一是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加大贫困地区林业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持续推进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基地建设,强化林业产业和就业扶持;开展林业科技下乡扶贫行动,帮助贫困户增强发展能力;落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草原生态效益补偿等生态补偿政策,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的选聘规模,确保林业扶贫政策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兑现;扎实开展对口帮扶,确保鹤峰县、白鹿村如期脱贫摘帽。二是积极助推乡村振兴。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加强乡村绿化美化,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力争高标准建设湖北省森林城镇10个、绿色乡村100个;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富民产业,把绿水青山转化为增收致富的金山银山;持续优化林业服务,健全完善乡村林业支撑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林业规模化经营水平。三是积极助推高质量发展。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苗木花卉、竹木精深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森林康养、赏花经济等生态服务业,着力推进“互联网+林业”、林产品市场建设、物流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业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加强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经营基地建设,加快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步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一芯两带三区”建设提供更多环境容量。

专此报告。

湖北省林业局

2019年2月20日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027-51796308,1397123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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