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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9-02-26 11:28湖北省林业局
011043313/2020-144260 发文日期 2019-02-26
发布机构 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 鄂林办计【2019】16号
林业 效力状态 有效

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

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林办计【2019】1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业主管部门,神农架林区林管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省林业产业扶贫攻坚工作,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和局党组会议研究的意见,现将《湖北省林业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9226

湖北省林业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等国家9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的意见》(农规发〔20186号)精神,结合湖北林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湖北省林业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深入实施特色林业产业扶贫行动,因地制宜发展市场需求旺盛、扶贫效益较高的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种苗花卉等特色林产业,加快建设特色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林下中药材、特色经济林、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林下种养殖等产业;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特色旅游线路,积极培育森林旅游新业态,推介一批重点森林旅游地和特色旅游线路板,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多务工就业机会,分享特色林业产业收益。

(二)任务目标。2020年,全省木本油料林面积发展到800万亩,经济林面积达到2900万亩;加强全省定点木本油料繁育基地建设,三年攻坚期间每年出圃5000万株以上合格良种壮苗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63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26个,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1400万亩,产值300亿;新增林业产业基地40万亩,培育省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40家,培育一批区域性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实现林业年总值1600亿元。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省贫困地区生态质量明显提升,林业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从林业获得的收入逐年增长,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积极引导组织山区农民发展油茶、核桃、油橄榄、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林,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每年新增基地30万亩,到2020年全省木本油料林面积发展到800万亩。加强全省定点木本油料繁育基地建设,三年攻坚期间每年出圃5000万株以上合格良种壮苗。加大对现有老油茶林的抚育管理投入,提高老油茶林产量和效益,促进周边农户增收。建设一批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组织科技人员到全省贫困山区为当地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牵头单位:省木本油料办;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处、林科院、推广中心,有关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二)大力发展林木种苗花卉产业。发挥我省高校及科研院所集中的优势,加大苗木花卉的科研、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强苗木花卉新品种的选育,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的培育力度,提高市场供应能力。加强林木新品种、育苗新技术的运用,鼓励苗木花卉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加强苗木标准化生产。充分利用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重点向贫困县倾斜,提高林木良种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扶持一批重点苗木花卉企业做大做强,在苗木花卉主产区建立生产、销售、物流、信息和旅游为一体的区域性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发展赏花经济。全省三年攻坚期间培育一批区域性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发展一批赏花经济基地。构建苗木花卉网上交易平台,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以湖北林木种苗网为基础,与现有知名电商的网络销售平台合作,构建网上交易平台,形成线上与线下交易相结合,多层次的销售模式,拓展苗木花卉产业销售渠道。(牵头单位: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处,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三)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特色经济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有种植传统的特色高效经济林产业,重点支持以板栗为主的木本粮食基地,以厚朴、杜仲、茯苓等为主的木本药材基地,以油桐、五倍子、乌桕等为主的林化工业原料基地,扶持通城县(油茶)、罗田县(板栗)开展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试点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经济林基地,逐步实现规模化、良种化、优质化、标准化、产业化。三年攻坚期间,全省争取每年发展特色经济林40万亩,到2020年全省经济林面积争取达到2900万亩。(牵头单位:生态保护修复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坚持示范引领,利用省级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林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支持部分县市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在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到2020年全省各类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63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26个。按照《湖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坚持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思路,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提高贫困地区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生态美,百姓富。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1400万亩,产值300亿。(牵头单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五)大力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鼓励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开展联合、合作经营。通过政府引导、政策鼓励、市场运作等方式,大力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从自然人林业法人林业迈进步伐,逐步扩大其承担的涉林项目规模,大力发展品牌林业,引导生产经营主体面向市场加快发展。(牵头单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六)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广收益比例分成或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方式兑付流转费,激发更多的农户主动参与林权流转。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农民意愿,组织集中连片承包农户的林权在公开市场上招商引资。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或家庭林场或林业合作社以股份式、合作式、订单式等运作模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户从涉林经营中受益。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扶持力度,支持林业生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建设等,推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精准脱贫。(牵头单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七)建立健全林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开展本省主导的特色林产品整合提高,避免同质化、分散化、低质化发展,建立产业联盟,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和发展实力;全面实施主导林特产业公共品牌战略,支持林特品牌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将企业优质产品纳入省级政府物质采购目录、荆楚优品”“荆楚粮油名录;推介品牌企业产品参加国家林业局等主办的林产品交易博览会、国家一带一路经贸洽谈会等各种展销活动,扩大林特产品知名度和销量。(牵头单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林业局林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池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规划财务处,具体负责林业产业扶贫日常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将林业产业扶贫工作列入省林业局党组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将各项林业产业扶贫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进度表,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林业产业扶贫工作报告制度,各相关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和省局机关牵头处室,每季度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三是加强工作督导。运用多种形式对林业产业扶贫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和暗访,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和问题专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导实效;将林业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纳入各相关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省局机关责任处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是注重典型引路。积极探索林业产业扶贫工作新模式,打造贫困地区林业产业扶贫样板,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林业产业扶贫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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