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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湖北省主要候鸟迁徙通道范围(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2023-10-24 17:06 湖北省林业局
011043313/2023-27989 发文日期 2023-10-24
发布机构 湖北省林业局
林业 效力状态 有效

为切实加强我省候鸟保护工作,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要求,省林业局编制了《湖北省鸟类迁徙通道范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道范围》)。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必要性

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地处我国中部,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鸟类资源丰富,现有分布记录的鸟种为580,其中候鸟387根据湖北省越冬水鸟同步调查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我省越冬的候鸟已超过一百万只。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省候鸟保护工作,有必要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出台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措施。制定并发布《通道范围》,有利于防范和减少人为活动对候鸟迁徙的影响,保障候鸟迁徙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1.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野生动物迁徙洄游期间,在前款规定区域外的迁徙洄游通道内,禁止猎捕并严格限制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规定并公布迁徙洄游通道的范围以及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内容。”

    2.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国家林草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开展编制起草工作,在依托国家林草局发布的我省34个候鸟栖息地名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并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形成了《湖北省主要候鸟迁徙通道范围(征求意见稿)》。20231018日,省林业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组通过了《通道范围》评审。

四、主要内容

《通道范围》确认了湖北省内目前有分布记录的迁徙候鸟种类387种,依据不同类型候鸟的迁徙规律,将湖北省鸟类迁徙通道划分为江汉湖群越冬、过境水禽迁徙通道,江汉湖群繁殖水禽迁徙通道,鄂东山地猛禽鸣禽迁徙通道、鄂中山地猛禽鸣禽迁徙通道,鄂西山地猛禽鸣禽迁徙通道,鄂西湿地水禽迁徙通道,绘制了湖北省主要候鸟迁徙通道示意图。认定并明确了分布在这6迁徙路线范围50个湖北省主要候鸟迁徙通道重要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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