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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林业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4-02-18 09:46 湖北省林业局法规处
011043313/2024-12437 发文日期 2024-02-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林业局
林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完成时间

1

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行政被许可人(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

1.5%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省林业局

11月底前

2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行政被许可人(市场主体)

10%

1/

实地检查

省林业局

3月底前

3

对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检查

《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

国家级森林公园

10%

1/

实地检查

省林业局

9月底前

4

对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的行政检查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

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

5%

1/

实地检查

省林业局

11月底前

5

对省级湿地公园的行政检查

《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省级湿地公园

5%

1/

实地检查

省林业局

11月底前

6

对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行政检查

《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企业

5%

1/

实地检查

省林业局

5月底前

7

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七条

上一年度取得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

10%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省林业局

6月底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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