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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1-27 10:51湖北省林业局
011043313/2022-03548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湖北省林业局 鄂林业文〔2022〕13号
林业 效力状态 有效


2021年,省林业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林业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湖北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局党组及书记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法治林业建设作为局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林业改革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等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池同志担任林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林业全局工作中部署、督办, 年初印发《2021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督促各地各单位加以落实。坚持依法决策,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决策风险管控。局党组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全过程记录、信息公开等制度。

2021年,局党组会议共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次,专题研究工作议题3项,刘新池局长关于林业法治工作批示30件。分管领导出庭行政案件1起,无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项制度”等法律和规定,对《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坚持抓好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林业良好氛围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在解放公园等地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宣传讲解《民法典》《草原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开辟草原普法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两决定等普法专栏,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重点防火期等集中宣传时段、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生态文明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手册、LED大屏幕等宣传手段,扩大林业法律社会知晓率。定期开展全省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野生动物养殖等涉林风险月度研判。组织局机关和局直相关单位94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视频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三、深入推进林业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与监督向省人大提起了《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计划,报送《湖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为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项目。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林业行政决策咨询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64件,积极出庭应诉相关案件。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司法厅要求,对2021年以前制定的8个地方性法规、4个政府规章和2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1部,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了《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林业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林业局“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林业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林业局扩权赋能强县工作方案》等。

四、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统筹规范事项梳理工作。对43项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推动更大力度扩权赋能强县,除保留1项需经过市州上报外,其余事项均由县级直报省或无需通过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并进一步梳理确认省本级可下放林业行政权力事项及权限内容,制定《省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清单》。开展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认领(关联)12项主项,138项子项;新增8项子项(包含新增5项主项);不予认领4项主项的16项子项。二是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对标先进减时限,经与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先进省市进行比对,对省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共47项办理项减时限比例从61.7%提高至85.3%。同时,指导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优化流程减材料,清理规范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对于办理频率较高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事项,取消林地权属、补偿协议等证明材料。县直报省减环节,对湖北省林业行政审批系统内现有4个事项审批流程进行升级改造,取消市州级审核环节。网上审批减次数,43项政务服务事项(不含办理项)中23个事项实现0跑腿,其余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打通基层放权力,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两级,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和人工繁育许可由市级、区县级调整为市级,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办事。三是多措并举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办件全量感知。推进省垂系统湖北林业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工作,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办件数据感知,每月按时填报办件办结量并积极做好现场核验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1全年受理办结使用林地许可2650件,涉及林地面积10328公顷。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店小二精神,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店小二服务专线,让企业诉求及时,做到专线电话打得通、接的快、答复准、评价好。优化12345热线工单处理机制,安排专人7×24小时全天候监测热线工单信息,及时签收、处理、办结来电问题。今年来处理16个热线工单,处理回访满意度100%。四是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林业系统“放管服”改革,更准确了解涉林企业营商环境,倒逼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湖北林业领域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对2018年以来的林业涉企执法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从5个方面对2018年以来涉企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查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局直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围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全省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除在本单位网上公开外,并汇集到省信用平台上进行“双公示”。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督办和查处,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790起,查处率91.33%。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依方案、全程网上留痕,加强检查结果平台运用,强化问题整改,确保监管执行率达到100%。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对“互联网+监管”事项及检查实施清单进行再梳理,目前全省林业系统监管事项14项(国家级认领11项,省级新增3项),检查实施清单16项。

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不规范。森林公安转隶后,全省林业面临执法机构不健全、保障能力不够、执法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等问题。二是林业立法工作相对滞后。部分法律法规立法、修订周期较长,与现有简政放权、机构改革等政策存在矛盾,实际工作存在困难。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行政许可事项仍存在超时问题。个别地方破坏林地、林木、野生动物等林业资源的违法案件仍有发生等。上述问题我局将在2022年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22,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提升林业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林业建设更上新台阶:一是抓好林业立法工作。推进《湖北省国有林场管理条例》《湖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立法进程和《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二是抓好林业法制宣传。及时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结合时间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引进行政执法专业人才,优化年龄结构,深入开展林业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时更新并严格执行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文明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围绕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稳定等中心工作,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五是推进优化林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相悖的规范性文件。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做好“林业系统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证照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湖北省林业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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