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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然林保护目标执行情况报告

2022-01-11 09:22湖北省林业局
011043313/2022-38911 发文日期 2022-01-11
发布机构 湖北省林业局
林业 效力状态 有效

2021,我们围绕年初制定的主要职能责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理以及生态护林员选聘等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1年目标责任执行情况

目标责任: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好全省9616万亩天然林和公益林。落实林业政策资金,确保退耕还林、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66877名生态护林员等扶贫和惠民资金及时足额落实。

完成情况:9616万亩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部按照面积和时间节点兑现到集体和个人。严格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政策,组织选聘6.6877万名生态护林员,财政部2021年奖励湖北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87万元,新增选聘390名生态护林员,帮助脱贫群众实现就近就业增收。天保工程区28个县(市、区)国有林业职工社会保险及政社性支出得到全面落实。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调研起草了《湖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20213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219号),要求各地按照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要求,切实加强补偿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补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并将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作为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组织各地填报了天然林保护修复有关数据,经审核后上报国家林草局,为国家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总体规划提供重要依据。委托省林调院编制《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初稿,待国家总体规划出台后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了《关于组织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市、县两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严格管控9616万亩公益林和天然林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全面停止天然林和公益林商业性采伐,组织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有公益林管护任务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乡镇林业站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持续落实落细管护责任,积极探索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措施办法,不断强化管护站点、管护设施和管护队伍建设,规范管护程序,落实管护责任,对天然林资源公益林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管护网络。严格控制公益林地和天然林地征占用,对符合用地条件确需征占用的公益林和天然林严格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批,没有出现严重的森林火灾、违规占用、林木等问题,全省9616万亩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护。

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省级自评估和典型宣传。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省级自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会同省林调院,开展了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省级自评估工作,对2000-202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主要经验和做法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向国家林草报送了《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省级自评估报告》516-21日,国家局天保办副主任赵新泉带队调研我省天然林保护评估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中国林业》杂志刊登了湖北省天然林保护工作典型。组织撰写了《保出满目青山 护得一库净水——湖北省十堰市天保工程20年成果巡礼》并推介给国家林草局天保办,国家局将丹江口库区天然林保护列入全国十个典型案例。

组织天然林保护实施情况自查、复查和资金绩效评价。是组织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2020国家下达天保人工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39.8万亩,森林抚育33.8万亩。目前,各单位已全面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国家补助的职工社会保险资金得到全面落实,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部署开展了2020年度天然林保护县级自查工作,将天然林、公益林和生态护林员一并纳入检查监督范围,有力促进了各项政策的落实。三在各县自查的基础上,委托省林调院组成6个复查组抽取22个县级实施单位开展了省级复查工作,撰写了省级复查报告。四是开展了2020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生态恢复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汇总完成了全省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和生态护林员补助绩效自评报告。

开展公益林优化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3号)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在中南规划院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以国土“三调”数据为统一底版,完成了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同步完成了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优化后国家级公益林3256.33万亩、省级公益林1373.3968万亩,实现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1129日,我省公益林优化初步成果通过国家林草局组织的视频审核,成果质量得到了专家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一是规范选聘生态护林员。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费26751万元,根据各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和林业资源管护任务继续在全省共选聘66877名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每人管护500左右天然林和公益林的标准,将管护费和护林员人数分解下达到35个脱贫县市,帮助6.6877万个脱贫家庭20多万人实现增收。二是组织完成2020年全省生态护林员补贴发放记录大数据录入,并将发放记录报送省纪委大数据专班,运用省纪委“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得到省纪委通报肯定。三是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印发了《关于抓紧完成2021年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和推广应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的通知》,组织完成2021年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和推广应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四是推荐推荐的五峰县五峰镇水浕司村生态护林员陈刚,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林草局、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授予“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

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做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按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省林业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驻厅纪检组要求,2021510日到11日,我们会同局计资处、省纪委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分别到大冶、咸安、红安和丹江口市、荆门市,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的林业惠农资金发放滞留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县市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公益林补偿规范性文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补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2021426日,制发了《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惠民资金监管的通知》(鄂林规〔202146号),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和退耕还林补助等林业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积极配合做好全省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认真准备审计相关资料,组织全省各实施单位梳理了2016-2020年天然林保护资金兑现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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