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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林业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5-03-24 16:28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省林业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厅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配套措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和信息工作的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厅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宣传办负责湖北林业网站管理和网络媒体信息发布工作;法规处负责林业政策性文件起草、报批和公开工作;其他各处室(单位)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编辑、校审、报批工作。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受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林业信访规定、在线沟通值班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网上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将“信息公开”栏目放在“湖北省林业厅”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发布公开信息。及时处理网上“公众诉求”,完善“在线沟通”功能,对群众诉求按时反馈。完善厅机关档案室的设施,将相关审批职能集中在“省林业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完善行政审批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通过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各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林业信息11400条。其中,在省部级以上媒体发表林业新闻2000余条,各大知名网站转载湖北林业改革发展新闻信息1000多条。

  (一)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厅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审核清理的《湖北省林业厅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后,及时在省林业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将现有省级12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各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的依据、内容、条件、流程、时限以及要求申报的有关材料等向社会公开,在湖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上均进行了公示;林业政务服务大厅配置的“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双屏互动查询系统”等设备,也提供审批申报、审批流程、审批结果等服务。2014年全年省级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59件,在办15件,办结1544件,限时办结率100%,并在林业厅门户网站及林业政务服务大厅透明公开。

  (二)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一是省级财政林业竞争性分配项目网上公开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4〕22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8号)要求,我厅于2014年7月8日在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就2014年省级林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省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事宜进行了公告,公示期为7天。8月1日,省林业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2014年省级林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省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文本进行了评审。8月8日,根据专家评分结果,按规定比例,在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对拟立项项目进行了差额公示。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网上公开情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4〕50号)精神,我厅组织专班,对201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2013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并于今年5月26日,将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在省林业厅、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我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并被评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三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要求,4月30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同时公开了我厅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说明;8月29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同时公开了我厅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说明。

  四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014年,我厅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函要求,对13个涉及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在省政府采购网、省林业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

  (三)公开林业部门重要职能信息。

  一是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省政府令第2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85号)等有关要求,我厅对197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厅党组会议审议,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6件,宣布废止50件,宣布失效121件,予以修改19件,并将清理结果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2014年,共形成并报送省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

  二是公开人事信息。通过湖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厅机关电子信息屏及时公开厅机关、厅直单位干部任免、离退、出国考察学习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2014年,共公开相关信息46条。

  三是公开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信息。根据《湖北省林业厅“三重一大”管理办法》,重大事项经厅党组研究后及时公开,保证机关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2014年,先后开展了绿满荆楚行动、森林城市建设、绿色林产品交易会及生态文化论坛、拍摄10集《美丽湖北湿地行》专题片、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系列重大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公开林业系统重点工程项目信息。林业部门的重点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我厅通过采取“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理、事后有通报”等措施,让项目实施方、项目利益相关方充分掌握项目政策、规定和进展情况。2014年,先后对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低产林改造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等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制度,有效维护了广大林农、企业的利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省长信箱” 、省林业厅网站“厅长信箱”受理网上公众诉求152件,全部及时给予了回复;通过省林业厅网站 “在线沟通”等栏目受理各类在线咨询387人次,回复率100%。收到1份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已办结。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所产生的相关资料印刷及邮寄等费用均减免,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扎实开展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当前形势要求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部分同志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加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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