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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03-20 08:47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的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年初,对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印发了《省林业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一年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执行较好。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情况

1.公开行政权力及监管工作信息。

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对林业厅依法行使权力进行了再清理,我厅现有行政职权共9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3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类27项。今年经过多次梳理确认,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7年版)、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证照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精减各类证明事项,为群众办事进一步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指南。所有权力及服务事项清单均在林业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是全面公开“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信息。按照要求,9月以来,逐步完成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三项标准”编制及发布工作。对改革规范后的16项(子项)行政许可事项与11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发布,并将设定依据、受理机构、申请形式、审批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情况、联系方式、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内容统一公开公示并实行动态更新。

三是全面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制定并印发《省林业厅2017年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了7项随机抽查事项对应2017年检查对象共35个,检查地点涉及12个市、州,抽取持证执法检查人员25人。9月底前所有检查工作已完成,目前所有检查结果已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网进行公开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一是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按照省财政统一要求,我厅于2017年2月24日,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等公开的数据与省财政厅依法批复的部门预算收支数据一致。

二是及时公开部门决算信息。我厅于2017年9月5日在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及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说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说明等内容。公开的数据与省财政厅依法批复的部门决算收支数据一致。

三是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我厅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等信息分别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省林业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或第三方代理机构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或第三方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合同信息由我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由我厅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等信息由我厅分别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公开。

四是及时公开发展规划及统计信息。在湖北省林业厅网站将湖北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省林业厅贯彻落实《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林业统计月报年报等信息予以公开。

3.公开林业部门重要职能信息。

一是公开人事及相关信息。通过湖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厅机关电子信息屏及时公开厅机关、厅直单位干部任免、离退、出国考察学习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公开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信息。今年先后组织开展绿满荆楚行动总结、国家及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第四届生态文化论坛、第二届绿色林产品交易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行动、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安“长江生态大保护林业专项行动”等系列重大活动,在媒体网站上报导后社会反响良好。特别是森林公安专项行动,在2017年10月12日《湖北日报》整版刊发图文《长江生态大保护,森林卫士在行动》,公开行动以来全省的战果、显著成效和部分市州代表创新性的举措,受到广泛关注,提高了社会民众生态意识和林业资源保护意识。

三是公开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信息。主动公开林业重点工作相关信息,让项目实施方、项目利益相关方充分掌握项目政策、规定和进展情况。已先后对新一期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PPP)、林业贴息贷款项目、长江防护林工程、木本油料工程等重点工程申报信息、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有效维护了广大林农、企业的利益。

四是公开林业重大改革信息。通过不同途径,公开涉林重大改革情况。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持续深化,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进展顺利,林业行政审批改革成效明显走在前列,这些重大改革信息的公开,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的大力支持。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全年省林业厅共发布解读相关信息16条,厅长刘新池同志参加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5次。其中,2月27日接受《民生周刊》访谈,发表“实现‘绿满荆楚’富民梦”文章;5月22日接受《政策》杂志厅长访谈,发表“绿满荆楚在行动”文章;2月6日,在《湖北日报》发表“让‘四个着力’落地生根”署名文章;为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月17日,接受《农村新报》约稿,发表“着力增绿提质补短 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章;为宣传林业富民政策, 3月2日,在《湖北日报》发表“兴林富民大有可为”署名文章,对林业政策、林业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宣传和解读。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答复群众在门户网站“在线沟通”上提出的问题,已回复问题124条,满意率96%;及时办结群众在“阳光信访”平台上的诉求,已办结信访事项360起;积极回应林业部门的社会舆情并妥善处置,已回应处置舆情14起,效果较好,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

5.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

50

6.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

0

7.网上调查数

4

8.民意征集数

3

9.热线电话接通数

12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通过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各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林业政务信息9000余条。其中,在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和重要网络刊发新闻报道1300多条(篇)。《湖北日报》、《中国绿色时报》在头版刊发湖北林业新闻20余条(篇);湖北卫视新闻联播节目播发林业新闻40多条;湖北日报上刊登林业专版11期,受到了全省上下、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通过微信微博发布信息136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6条,回应处置社会舆情14次。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45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38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图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4份、书面申请1份,全部及时给予了回复,已办结。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所产生的相关资料印刷及邮寄等费用均减免,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当前形势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承担此项工作力量不够;部分同志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不够强;政务公开不及时,标准不高等。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推动林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服务优化到位。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适应在群众监督下工作的新常态,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工作措施。加强“五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财务、人事、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加强林业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发挥其主战场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办和业务培训,提高能力建设和落实力度。健全林业政务公开培训和督办机制,让业务培训和日常督办成为常态,在学习中提高,在提高中落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联系,邀请相关领导前来授课;加强与相关厅局的交流,取长补短,将林业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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