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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1-02-07 22:25湖北省林业局

(2021年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简称《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简称《规定》),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我局职能运行的透明度及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结合省林业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公开后可能危及安全稳定、内部事务、处在讨论办理过程中的信息不予公开外,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2.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规范性文件;

4.规划计划;

5.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信息;

6.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信息;

7.林业数据统计信息;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线上公开方式: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省林业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线下公开方式:设置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35号行政审批大厅,联系电话:02787698307。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符合《条例》但未主动公开,而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

(二)受理机构。湖北省林业局申请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3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27-87698307;

传真电话:027-87698306;

邮政编码:430079;

电子邮箱:lyjysq@hubei.gov.cn。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方式。(1)通过互联网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湖北省林业局网站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栏目直接申请,或下载《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lyjysq@hubei.gov.cn提交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书。

2.《申请表》填写。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湖北省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湖北省林业局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信息提示。《申请表》填好后,请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lyjysq@hubei.gov.cn。

3.受理程序。(1)审查。省林业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公开权利人单位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省林业局办公室对《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省林业局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四)说明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办理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过高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湖北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是湖北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3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27-87698307;

传真电话:027-87698306;

邮政编码:430079;

电子邮箱:lyjysq@hubei.gov.cn。

四、工作监督

公开权利人可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投诉,还可以向省政府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议,或通过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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