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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 王昌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省林业局全面工作。

  • 黄德华

    一级巡视员

    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监测、湿地保...

  • 夏志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人事教育、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

  • 宋丛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国土绿化、森林城市建设、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张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政务、林业志编纂、林业政策法规、林业行政审批、林...

  • 张维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林业产业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科技、对外合作、...

单位职责

林业局职责介绍

负责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场、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组织林业和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负责森林、湿地、草场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省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草场的开发利用。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调整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省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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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35号
  • 联系电话027-87698110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