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索 引 号 | 011043313/2019-25778 | 发文日期 | 2011-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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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林业局计划资金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林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简要回顾
第一节 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全面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期。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林业系统的共同努力下,造林绿化和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科技和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现代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十二五”时期林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森林资源快速增长
根据2009年第六次湖北省森林资源复查结果,“十一五”我省森林资源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一是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长。全省森林面积达到713.9万公顷,与前期相比净增13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31.14%提高到38.40%,上升了7.26个百分点,森林蓄积达到28653万立方米,5年净增7710万立方米,年均净增1542万立方米。二是天然林面积、蓄积明显增加。与前期相比,天然林面积净增107.5万公顷,蓄积净增5999.9万立方米。三是人工林资源增长明显。人工林面积达到194.5万公顷,间隔期净增27.5万公顷,蓄积达到6007万立方米,间隔期净增1799.2万立方米,年均净增359.8万立方米。四是森林质量明显提高。与前期相比,全省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8.9立方米,每公顷株数增加114株,混交林比例上升1个百分点。五是以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战略转移稳步推进,天然林资源逐步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生态建设和保护扎实有效
2006-2009年,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江中下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林业血防林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共计完成人工造林80.6万公顷,保护天然林310.4万公顷,林业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森林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全省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50个,保护小区175个,保护面积达到104.4万公顷。新建湿地公园12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6.2万公顷。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取得长足进步,金丝猴的保护与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新农村绿色家园、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武汉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一江两山”交通沿线林业生态景观工程为代表的骨干交通和水系廊道生态景观建设进展顺利。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林业建设稳步推进,并通过实施“林水结合”发展模式,成功破解了我省平原湖区林业发展的难题,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总体部署,全省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明晰产权取得重大突破,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共落实自留山408.24万公顷,家庭承包山(责任山)230.98万公顷。发放林地使用权证347.07万本,宗地919.89万宗,面积779.67万公顷,宗地发证率为98.56%。配套改革全面启动。全省共组建县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71个,交易山林16.18万宗,金额13.27亿元;开展林权抵押贷款3.36万宗,贷款金额11.74亿元;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170.6万公顷,共落实补偿资金2.67亿元。
四、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基地建设为手段,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公司+基地+农户”为发展模式,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木本油料林、木本药材、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木材加工企业共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22万公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共发展造林基地5万公顷;实现了原材料供应从依赖市场型向自主培育资源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转变。全省木材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继续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林业精品名牌创建力度不断加大,新评选龙头企业55家,使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201家。2009年,全省开建以木材加工、木本粮油、林浆纸、低碳经济等主题林业科技产业园10个、中国家具CBD园1个。规划入园企业286家,已入园企业124家,销售收入达100.02亿元。2006-2009年,全省干鲜果品、茶、中药材以及森林食品等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业产值达158亿元。人造板产量248.7万立方米,竹木地板产量2.4万平方米,木浆纸产量77万吨,木制家具300万件(套)。2009年林业总产值达595亿元,林业产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十一五”以来,我省生态文化体系和组织体系逐步完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书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和工具,广泛深入开展林业宣传,提高了社会对林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意识。二是在省局网站开辟生态文化专栏,歌颂林业、赞美绿色,有效传播了林业和生态文化知识。三是制定了《湖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建成了一批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依托的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先后举办了花博会、城市森林论坛、爱鸟周等主题活动,加强了生态文化基础建设,进一步扩大了生态文化的影响力。建设生态湖北,实现绿色繁荣逐步深入人心。
六、支撑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林业科技支撑不断强化。全省现有县级以上林业科研和林业科技推广机构172个,建立森林和湿地生态定位监测站2处,开展了三峡库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动态监测。“十一五”期间,共取得林业科技成果1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55项,颁布实施林业地方行业标准29项,实施各类重大科研、推广项目450项。二是林木种苗建设得到加强。全省新建种子园、良种繁育场、母树林等良种基地0.27万公顷、采种基地1.94万公顷、年产造林绿化合格苗木36.95亿株,穗条49186亿条(根),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三是全省现有865个基层林业工作站,152个木材检查站,林业基层机构得到稳定发展。四是森林防火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稳步推进,装备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应急管理不断完善,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森林火灾受害率明显下降。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建成了较为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主要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得到进一步控制。六是林业执法体系逐步完善,林业案件查处率大幅提高。七是林业信息网络、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顺利开展,服务能力增强。
第二节 基本经验
一、着眼全省发展大局,谋划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林业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发展。2010年省委作出恢复省林业厅的决定,省人大已通过厅长任命,给予了林业应有的地位。2009年9月,省委召开林业工作会议,确立了“生态立省”战略,提出了建设“生态湖北”,实现“资源增量、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发展目标。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动适应现代林业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积极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提供绿色生态支撑。二是努力为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致力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四是全力探索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林业发展新模式,竭诚为全省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林业发展内在活力
坚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有效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极大地激发了林农生产积极性,为林业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工作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深入推进,进入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第一方阵。
三、树立“三来”思想,着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
“生态建设从山上走下来,产业发展从林中走出来,林业改革与发展让林农富起来”,既提出了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战略转变的思路,又明确了林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我省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新思想。按照“三来”思想,全省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文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统筹和协调,林业发展思路、发展空间和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三来”思想引导我省生态建设从乡村到城市、从局部到整体,产业发展从粗放到集约,从单一到多元,从低质到高效,有效促进了林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坚持特色发展和集群发展,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园区化建设
我省是资源大省,发展林业产业具有不可多得的基础和条件,全省现有201家林业龙头企业,产品包括木材加工、森林食品、林浆纸、木本油料等。为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一个品牌一个园区,一个园区一个集群的发展思路,把林业科技与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将林业产业园区化建设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有效平台,构建新的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林业产业优化升级,努力提升林业经济效益。
2009年,我省出台了《关于试办湖北省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的意见》,实施“大基地、大品牌、大龙头、大园区”发展战略,坚持特色发展和集群发展,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园区化建设,实现了科技、资金、资源的聚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是我省现代林业建设进程中的新探索,是我省林业产业发展的新突破。
五、实行“林水结合”,创新平原林业发展新模式
江汉平原河湖众多,水网交错,是我省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发展林业存在着与农争地的突出矛盾,已成为制约我省平原湖区生态建设与林业发展的瓶颈。为破解这一难题,根据我省平原湖区的特点,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通过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林业示范建设,探索出一条“林水结合”的林业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江汉平原各县市利用“林水结合”,因地制宜营建农田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仅洪湖市就栽植杨树500多万株,折合造林面积近0.47万公顷,有力推动了农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造林绿化进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一五”期间,我省紧密联系新时期湖北林业工作的实际,重点提高“推动科学发展、应急和谋远、创造性工作、统筹协调、团结和谐、廉洁从政、化常为专、服务基层和企业”等八个方面的能力,努力增强敬业爱岗意识,履行职责意识,进取创新意识和执行服务意识,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牢固树立以“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最重要资本”的思想,围绕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从能力建设、结构调整、制度创新三个方面入手,努力抓好林业行政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执法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林业人才的创新能力与水平,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强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七、坚持依法治林,强化资源管理,保障林业发展成果
“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规,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木材加工经营、林地征占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认真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蓝盾护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疫病疫源防控,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传播扩散,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强化森林公安队伍和装备建设,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第三章 “十二五”林业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体制为保障,以科技为支撑,以发展现代林业为主题,以生态立省、产业强省为核心,以资源增量、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全省“两圈一带”、“两个试验区”发展战略的新要求,以建设林业重大项目、加强森林经营、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为抓手,稳步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林业发展质量,增强林业经济贡献能力、生态承载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我省加快建设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态优先
以满足人们和社会对生态产品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大力加强生态建设,不断增强林业有效供给,全面提升林业生态效益。
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按照“生态建设从山上走下来,产业发展从林中走出来,林业改革与发展让林农富起来”的要求,统筹城乡林业建设,统筹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统筹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致富,统筹山区、丘陵和平原,多头并进,协调发展。
三、分类指导,科学布局
根据不同的生态区位条件和区域特征,区划不同的生态功能区,针对不同区域的生态需求和主导功能,实施不同的政策措施,分类指导,分区施策。
四、科技兴林,依法治林
加快林业科技创新,提高林业建设能力和效益。做好林业法律法规的立、改及宣传贯彻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林。
五、产业强林,兴林富民
以市场为导向,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出发点,立足我省资源特色和区位优势,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集群,以林业产业园区化为平台,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打造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六、政府引导,全民参与
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力度,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多渠道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形成政府引导、全省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生态建设、防沙治沙和石漠化生态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以骨干交通、水系廊道、集镇乡村为依托的绿色生态网络和绿色家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山区、丘陵、平原及城市乡村相互衔接,点、线、面、体相互融合的绿色生态格局基本成形,森林固碳和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升,林浆纸、木材加工、木本粮油、森林药材、林产化工、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大园区、大基地、大龙头、大品牌战略稳步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业生态文化和生态景观建设不断推进,全社会保护森林、重视生态的意识普遍增强,林业对全省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能力显著提高。
二、具体目标
(一)约束性目标
1、森林覆盖率达到41.0%;
2、活立木总蓄积达到3.6亿立方米以上,森林蓄积达到3.3亿立方米以上;
3、重点生态公益林(地)面积达到333.3万公顷;
4、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6.8%;
5、天然湿地保护面积达到45.0万公顷;
6、年征占用林地面积控制在0.56万公顷以下;
7、森林年采伐限额控制在915.9万立方米以下。
(二)预期性目标
1、林地保有量保持在845.0万公顷以上;
2、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50.0立方米/公顷;
“十二五”主要目标分析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现状值 | 目标值 | 备注 |
1 | 森林覆盖率(%) | 38.4 | 41.0 | 增加2.6个百分点 |
2 | 活立木蓄积量(亿立方米) | 3.14 | 3.6 | 增加0.46亿立方米 |
3 |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 2.87 | 3.3 | 增加0.43亿立方米 |
4 | 重点生态公益林地面积(万公顷) | 281.7 | 333.3 | 增加51.6万公顷 |
5 | 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5.6 | 6.8 | 增加1.2个百分点 |
6 | 天然湿地保护面积(万公顷) | 33.0 | 45.0 | 增加12.0万公顷 |
7 | 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 849.6 | 845 | 控制底线 |
8 | 森林面积(万公顷) | 713.9 | 760 | 增加46.1万公顷 |
9 |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立方米/公顷) | 41.2 | 50.0 | 增加8.8立方米/公顷 |
10 | 林业总产值(亿元) | 595 | 1500 | 增加905.0亿元 |
3、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6.0亿吨;
4、交通道路(主要干道)绿化率达到90.0%以上;
5、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0%以上;
6、城市林木绿化率达到40.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7、基地供种率达到80.0%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65.0%以上;
8、林业经济增长率保持在17.0%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
9、农民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0%以上;
10、“十二五”期内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50万个;
1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1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13、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0%以上。
第四节 发展战略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新时期林业发展的定位,围绕我省“两圈一带”和“两个试验区”的战略布局,实现湖北在中部率先绿色崛起,确定我省“十二五”时期林业发展战略是:生态立省、产业强林、文化促林、改革活林、科技兴林、依法治林。
一、生态立省战略
立足我省的生态区位特征和生态环境状况,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突出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注重统筹城乡林业一体化建设,以“一带、两圈、三区、四脉”为构架,以“山、林、水、田、路”为基本生态要素,构建维护我省国土安全的林业生态体系。
二、产业强林战略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找准产业发展比较优势,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延长产业链条,做实第一产业,做强第二产业,做大第三产业,实现林业产业效益的最大化,努力提高林业财政贡献率。
三、文化促林战略
以传播和繁荣森林文化为载体,大力发展林业生态文化,引领全社会了解林业生态知识,认识自然规律,扩大林业影响,丰富生态文化传播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道德观、政绩观和消费观,增强全民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爱林、护林、植林、兴林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办林业的发展格局。
四、改革活林战略
坚持大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改善发展硬软环境。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推进国有林场、苗圃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通过改革,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五、科技兴林战略
依靠科技进步,高度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推广和高新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林业标准化、科学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林业人才教育和培养,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促进林业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六、依法治林战略
加强林业地方立法,加大林业普法宣传,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生态建设成果,维护林业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节 总体布局
我省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多样,围绕“两圈一带”的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根据各地对林业的主导需求、生态区域条件、林业建设的重点和任务的差异性,我省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分为九大功能区。即: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休闲功能区、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功能区、三峡库区水源涵养和生态休闲服务功能区、清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汉江中游防沙治沙和用材林功能区、大别山桐柏山水土保持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江汉平原农田防护和用材林功能区、武鄂黄城市林业和湿地保护功能区、幕阜山低山丘陵经济用材林功能区。分区概述如下:
一、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休闲功能区
1、区域范围
包括神农架林区及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老岭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峰国家级森林公园等2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
2、发展方向
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建设重点,加强原始林、天然林和重点生态公益林物种多样性保护,同时注重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森林文化的科研、教育和示范,大力发展生态旅游。适度开发板栗、核桃、茶叶、食用菌、药用植物等非木质林产品。
二、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功能区
1、区域范围
包括十堰市的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竹溪县、竹山县、房县、保康、南漳、谷城。
2、发展方向
该区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丹江口水库库区、丹江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十二五”期间,以涵养水源,遏制水土流失,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水质安全,提供生态防护、生态景观和特色林产品为建设重点,大力保护和营造日本花柏、马尾松、刺槐、栎类等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加强石漠化生态治理和山体生态修复,发展燕耳、木瓜、杜仲、五倍子、冬枣、油茶、茶叶、食用菌、油桐等非木材林产品。
三、三峡库区水源涵养和生态休闲服务功能区
1、区域范围
包括宜昌市的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及恩施州的巴东县。
2、发展方向
该区域是三峡库区及大坝坝区所在地,也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十二五”期间,以保护和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为三峡大坝提供生态防护为建设重点,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加快林草植被恢复,保护和营造马尾松和栎类防护林。同时,发展生态旅游,改善林相景观,建设生态文化。发展脐橙、核桃、茶叶等非木材林产品,为人们和社会提供生态景观产品和特色林副产品。
四、清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
1、区域范围
包括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市、咸丰县、建始县、鹤峰县、宣恩县、来凤县及宜昌市的长阳县、五峰县、宜都市。
2、发展方向
该区域是长江、清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和清江流域梯级开发的生态屏障,是我省石漠化分布最集中的区域,同时也是南方红豆杉、楠木、珙桐等珍贵用材树种的主要分布地区。“十二五”期间,以加强生态治理和生态保护,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富的经济林产品和用材林产品为建设重点,加强天然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石漠化生态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发展油桐、乌桕等生物质能源林、油茶等木本油料林,发展黄连、杜仲、厚朴、黄柏等木本药材,发展南方红豆杉、楠木、珙桐等珍贵用材,建设日本落叶松等速生丰产林,加强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五、汉江中游防沙治沙和用材林功能区
1、区域范围
襄樊市的襄城区、樊城区、襄阳区、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荆门市的东宝区、掇刀区、京山县、钟祥市。
2、发展方向
该区域是我省沙化土地的集中分布区,其中,鄂北岗地是我省有名的风口子、沙袋子、旱包子,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十二五”期间,以为粮食生产提供生态屏障,为汉江中游提供生态防护,防风固沙,减轻自然灾害为建设重点,加强防沙治沙和生态治理,积极营造汉江防护林和农田防护林。同时,大力发展杨树、湿地松、马尾松等工业原料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六、大别山、桐柏山水土保持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
1、区域范围
黄冈市的黄州区、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麻城市、武穴市,随州市的曾都区、广水市、随县,孝感市的孝南区、孝昌县、大悟县。
2、发展方向
该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马尾松低产林多,林分质量低。“十二五”期间,以为武汉城市圈提供生态屏障,维护生物质能源和木本油料安全为建设重点,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加强油茶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乌桕、油桐生物质能源林,建设马尾松、杨树等工业原料林基地,积极开发香菇、板栗等林特产品。
七、江汉平原农田防护和用材林功能区
1、区域范围
荆州市的沙市区、荆州区、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石首市、洪湖市、松滋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宜昌市的枝江市、当阳市,荆门市的沙洋县,孝感市的云梦县、应城市、安陆市、汉川市。
2、发展方向
该区域是我省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水网密布,湖泊众多,是我省杨树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重要产区,“十二五”期间,以为粮棉油生产提供生态防护,保障和促进杨树产业发展,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为建设重点,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大力发展杨树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杨树木材加工,大力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八、武鄂黄城市林业和湿地保护功能区
1、区域范围
武汉市的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鄂州市的梁子湖区、华容区、鄂城区,黄石市的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阳新县、大冶市。
2、发展方向
该区域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规划的城市连绵带,是我省森林城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地区,也是工矿活动比较频繁的区域。“十二五”期间,以为武汉城市圈工业和城镇化建设提供生态承载,为城乡居民提供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和维护湿地生态安全为建设重点,大力建设森林城市,大力建设绿色家园。同时,加强山体生态修复和矿区生态治理,积极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和现代林业物流服务业。
九、幕阜山低山丘陵经济用材林功能区
1、区域范围
咸宁市的咸安区、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
2、发展方向
该区域自然条件优越,林业资源丰富,是我省重要的松、杉、阔、竹重要生产基地,也是全国著名的楠竹、桂花之乡。“十二五”期间,以为武汉城市圈提供生态屏障,满足人们和社会对用材林和经济林产品的需求为建设重点,大力发展以松、杉、阔、竹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大力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林,加强苗木花卉产业建设,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地产出率。
第五章 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着力实现绿色繁荣
根据我省的森林资源特点,以国家《林业产业振兴规划》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重点培育林业新兴产业,大力提升林业传统产业,强力推进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壮大产业集群,着力实现绿色繁荣。
第一节 大力提升林业传统产业
一、商品(用材)林培育业
一是加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充分挖掘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木材产量,增强我省木材的自给能力。二是充分挖掘我省的优良、珍贵用材树种资源,发展适度规模的珍贵用材林基地,为我省高端木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原材料。同时,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推进资源培育与加工业的有机结合,实行定向培育,集约经营。
“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商品(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利用宜林荒山、荒滩、蓄洪区闲置土地,发展以杨树、国外松、楠竹等树种为主体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以及以香樟、楠木等珍贵乡土用材树种为主的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总面积100.0万公顷。
二、木材加工业
一是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林产品加工核心技术、关键设备、工艺的研究,增加科技含量,提升产品档次。二是强化低碳、环保理念,注重可再生材料的回收再利用,生产健康、环保的高品质木材产品。三是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家具、地板、橱柜等现代家居终端产品,培育发展名牌产品和经销渠道,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联合重组,逐步培植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带动木材加工业向规模化、集团化、集群化方向发展,提高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五是扶持一批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人造板、家具、木浆造纸、竹制品等特色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竹业产业
利用我省竹资源比较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以竹代木”战略的实施。加速培育和开发竹资源,依靠科技,提高经营水平。拓宽竹子应用领域,延伸竹业产业链,积极扶持和培育竹产业的龙头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使竹业成为林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以鄂南为重点,加大竹林基地建设力度,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建设竹基地,支持竹加工企业建立原材料基地。结合现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发展生态经济兼用竹林。积极发展竹纤维纺织、竹浆造纸及竹林旅游。
四、林产化工业
通过创新和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加快发展松脂资源精深加工、天然香料和生物新材料开发等产业,把林产化工产业培育成我省林业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松香、松节油和以松香为原料的香料产品、药品、五倍子单宁酸等其它林化产品的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
五、木浆造纸业
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资本和利益为纽带,加大自主创新力度,转变发展方式,将制浆、造纸、造林、营林、采伐与销售结合起来,通过技术升级、管理升级、产品升级,培育和发展1-2家林浆纸一体化的大公司、大集团,提高我省的木浆造纸水平。加强原料林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林浆纸一体化发展,形成以纸养林、以林促纸、林纸结合的木浆造纸业发展新格局。
六、苗木花卉业
苗木花卉业是一个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充分挖掘地方资源优势,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品种,重点发展鲜切花、高档盆花、食品花卉、化工花卉及观赏植物和高标准绿化种苗。打造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种苗花卉品牌。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逐步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引导苗木花卉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以武汉为中心,以花卉苗木培育为主体,配套产业协调发展,辐射带动全省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规划新增花卉苗木种植面积1.0万公顷。
七、林下经济业
充分发挥林下土地资源和环境优势,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林粮、林茶、林果、林菌、林药、林油、林禽、林畜等林地立体复合经营,全面提高林地产出率。积极推广适宜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努力探索适合区域特点的林间种养模式,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进林下经济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发展。并通过产品的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以加工业的大发展来带动林下经济产业的大发展。
八、森林食品业
充分利用我省山林面积大,森林食品多的特点,快速发展森林食品培育和加工业。在鄂东地区重点扶持板栗、甜柿加工业的发展;在鄂南地区重点扶持桂花、蜂蜜、和竹笋加工业;在鄂西北地区重点扶持香菇、黑木耳、核桃加工业的发展;在鄂西地区重点扶持柑桔、核桃、木瓜加工业的发展;在鄂北地区重点扶持银杏、枙子加工业的发展,不断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林业产业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
“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以现有低产低质经济林提质改造为主体,建设以板栗、核桃、银杏、茶叶等经济林树种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规划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65.0万公顷。
第二节 重点培育林业新兴产业
一、林业生物产业
生物产业是新世纪的朝阳产业,是未来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我省生物产业发展现状,大力培育和开发优良乡土能源树种,建设速生高产和高热值、高含油的能源林基地。引导、扶持一批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企业,提高生物质能源的产业化水平。同时,抓好生物质新材料、生物制药等项目开发,促进银杏黄酮和银杏内酯等生物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生物质能源发电厂25家,培植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林业生物产业集团,促进林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
“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工程。以油料能源林培育为重点,充分利用山区、沙区等边际土地和宜林地,大力发展以乌桕、油桐、黄连木等乡土树种为主体的油、材兼用生物能源林基地,建设规模为10万公顷。
二、木本粮油产业
以阳新、麻城、通城、恩施、鄂州、京山、长阳、五峰、谷城、黄陂等油茶主产区为重点,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经营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全省油茶基地建设。同时,培植壮大一批油茶加工企业,进一步加强产品研发,把油茶产业培育成我省的新兴支柱产业。以罗田、京山、神农架林区等地为重点,建一批以板栗为主的木本粮食基地和加工企业。
“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油茶基地30万公顷,并在阳新、麻城等油茶主产区配套建设9个油茶良种采穗圃,21个苗圃。
三、森林生态旅游休闲业
本着“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我省名山名湖名水名人名城等自然地理和人文优势,努力打造以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大别山、清江等5大精品旅游线路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旅游网络,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狩猎场等为依托,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森林生态旅游休闲业。积极推进精品景区、森林旅游示范区、示范村建设,加强与景区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景观质量,打造森林生态休闲品牌,丰富生态文化内涵。
“十二五”期间,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12个,省级森林公园8个,省级湿地公园增加到30个以上。
四、野生动植物驯养利用业
遵循“突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发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以神农架、十堰、恩施为重点,发展以皮毛野生动物为主的驯养繁育产业,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以发展观赏类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产业为主。在全省范围内,引导、扶持一批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示范产业。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流通监管,防止因发展产业而造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
五、林产品交易及物流业
加强对林产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林产品市场体系。逐步在园区和城乡结合部建立大型林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特色林产品集散地,培育林业产业的各类要素市场,构建全省林产品营销市场网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引导林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有序进入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形式,提高林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搞活林产品流通。
第三节 推进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建设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逐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在全省林业行业形成抓招商、引资金、上项目的浓厚氛围。加强与海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国内外商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综合性或专题性招商活动,使更多的项目、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湖北林业产业流动。“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建园区9个,使全省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总数达到25个,其中国家级林业科技产业园达到5个以上。
二、发挥龙头企业作用
加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重点扶持一批产业规模大、资源利用率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省级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十二五”期间,争取1-2家林业企业成功上市,5-6家企业进入上市重点培养期。加强林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建立体系、加强管理、经营品牌。“十二五”期末,力争涉林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达到6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增加到5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达到30个以上,“湖北著名商标”产品增加到25个以上。
三、引进先进设施设备
引进先进设施设备嫁接传统产业是产业发展的必须趋势。有效利用国内、国际资金,大力引进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设施设备、先进管理和高素质人才,着力提升园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体制、机制、管理、科技的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鼓励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线,力争每个产业园区都有一批拥有国内外一流先进设施设备的企业。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七章 深化林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深化林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促进资源增量、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提高开放合作水平,着力构建更加开放、充满活力的现代林业发展格局。
第一节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成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地经营管理体制。全面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主体改革任务,切实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林权登记档案管理,确保林权登记发证率和档案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切实加强林权流转管理,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快推进林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以建立现代林业产权保护制度为核心,加快推进相关法规、制度和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林权流转立法工作,出台森林资源流转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加强各级林业改革管理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县级林权登记管理机构,全面加强林权登记及档案、林权流转、林权争议调处、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管理。加强林权登记管理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培训县级以上林权登记管理人员1000人次。完善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100个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完成80个县级林权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任务,争取国家对我省50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给予财政补贴扶持。
三、建立健全与林权改革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按照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要求,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的落实。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创新林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集体林业的公共财政制度;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新形势下林业融资渠道,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力争“十二五”期间覆盖到60%以上;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深化林木采伐制度改革,赋予森林经营者更充分的林木处置权;积极培育林业生产要素市场,规范林权流转登记管理,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行为;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通过完善各项配套改革,基本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第二节 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深层矛盾,促进国有林业健康发展。理顺管理体制,转变经营机制,发挥资源优势,扩大经营范围。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切实加强国有林场饮水工程、林区公路、供电保障、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国有林场发展环境,增强国有林场自身发展能力。稳步推进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着重解决职工生活困难,提高职工生存质量,让林场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多渠道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模式。按照不同林场的功能定位和资源现状,将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探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林场产权多元化,激活内部发展活力。深化国有林场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国有林场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野生动植物种养等特色产业,增加自身造血功能,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节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紧紧围绕我省林业工作的重点和林业科技进步,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引种并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切实加强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大力发展林业外向型经济,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针对我省林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的特点,加大引资、引智力度。积极引进、吸收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优良品种,加强生物技术、林木遗传育种技术、森林资源检测技术、森林经营技术、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的技术引进和国际合作,努力提升了我省林业科技水平。
围绕我省林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加强人员交流和双边合作研究,培训林业管理人员和林业科技队伍。加强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的联系,利用好双边部门间合作渠道,积极开展林业国际人才和技术的交流。加强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扩大引智的影响和效果。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发展林业的好经验,加强与国内其他省份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我省林业知名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
第四节 继续做好引进外资和对外贸易工作
积极争取国外资金和技术援助,拓展利用外资领域,扩大利用资金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提升我省利用外资水平。
结合国际生态环境和森林领域的热点和重点,通过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无偿援助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外资利用规模,充分发挥外资在促进我省林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在建外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林产品对外贸易。利用好国家鼓励林产品出口的政策,推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瞄准国际市场,加快出口基地建设,强化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抓好林产品生产标准化,推动林产品出口创汇工作。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鼓励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出口。大力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增强出口带动能力。加强非政府组织建设,支持林业企业国际维权工作。
第九章 建立健全林业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森林防火
一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统率能力,全省市、县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配备比例必须达到80%以上;二是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预防能力;三是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多手段的火情监测预警体系,切实提高监测预报能力;四是抓好火源管理,提高防控能力;五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预案,抓好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新建专业消防队50支以上,建设完善武当山航空护林站,全面提升扑救能力;六是抓好联护联防,提高区域协作能力;七是抓好保障落实,提高支撑能力;八是要抓好法制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工程:
1、森林防火培训教育基地建设;
2、森林火险预警、通信以及信息指挥系统建设;
3、生物防火阻隔林带建设;
5、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6、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
7、森林火灾勘验评估系统建设;
8、森林防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第二节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切实加强以监测预报、检疫御灾、应急救灾、支撑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加强三峡库区、南水北调工程水源林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林业有害生物治理;推行森林健康理念,探索积累营造健康森林和受灾森林恢复更新技术、生物防治技术,培育健康森林,提高森林自身抵御生物灾害的能力。
“十二五”期间,增设监测预报点1000处、基层防治检疫测报站100个;新建或改造县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20个以上,标本室200个以上、实验室50个以上,防治专用车辆100台、机动喷雾器5000台,微机500台。到2015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工程:
1、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2、检疫御灾体系建设工程;
3、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4、工程治理体系建设;
5、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第三节 加强森林公安建设
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和谐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森林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科学配置警力,全面开展森林民警培训。二是强化执法正规化建设,赋予森林公安独立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健全野生动植物刑事技术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现代化、信息化的森林公安综合信息化体系。四是理顺投资渠道,实现各级财政全额保障,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强警务督察,促进警民和谐,保障林区警民和谐稳定。
“十二五“期间,改革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增加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科学配置警力,新增警力500人以上。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公安网计算机配备率达到100%,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启动95个市、县森林公安机关业务用房建设,加快50个无房和不达标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使30%以上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达到一级派出所建设标准,80%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达到二级以上派出所建设标准。新增和更新警务用车500台。
第四节 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推进省、市、县三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全省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严密防控疫情传播,确保养殖野生动物接种率达到90%以上,进入市场野生动物持证率达到80%以上。完善应急处置体系,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报告制度,科学应对疫情发生。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疫情防控。
“十二五“期间,建立国家级监测站16个、省级监测站20个、市县级监测站30个,增设固定监测点100个,配备监测人员500名。添置监测车、执法车100辆、监测艇10艘,采样箱、冰箱各100台,微机、夜视仪、望远镜各1000台,数码相机、摄像机、GPS、打印机、传真机各500台,录音笔、车载电台各200套。“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工程:
1、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2、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3、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第十章 加强林业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第一节 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
根据加快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林业机构编制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健全基层林业工作机构设置,制定符合林业机构设立、人员编制的相关政策。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执政能力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选拔和培养学科带头人的力度,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林业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十二五“期间,力争将没有纳入政府组成部门的市、县林业局全部纳入政府组成部门,并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林业执法大队等纳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将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林科所、科技推广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队)等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将工资和公用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节 加强林业基层基础建设
一、林业工作站建设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按照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完备的省、市、县、乡林业站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确保林业各项工作在基层全面落实。
“十二五”期间,全省乡镇林业站总数稳定在865个以上(其中,国家级标准林业站达到200个,省级标准林业站达到300个),均有独立业务用房、机动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办公、通讯、工作设备;职工总数在5600人以上,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300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达60%以上。
二、木材检查站建设
加快木材检查站布局调整,重点布局在省际公路出口、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和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出入口、通往大型木材加工企业和木材集散地的主要路段,完善全省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十二五”期间,全省木材检查站总数达到152个(其中国家一级站达到120个),完成国家一级站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对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网络化、设施建设标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检查执法规范化。
第三节 加快改善林区民生
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扶持力度,增强国有林场自身发展能力,壮大林区经济实力,促进林区职工增收致富。
“十二五”期间,按照易地重建、相对集中的原则,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22542户,新建住房11.3万平方米。将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引水安全、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和省相关建设规划,切实解决和改善国有林区广大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四节 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
根据《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的要求和《湖北林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安排,建立完善全省林业系统内国家-省-市-县的综合视频通信网络。完成省级中心机房的改建和省级林业数据中心建设。构建综合监测技术支撑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森林资源调查基础数表编制,建立和完善森林湿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态系统以及森林经营和生态建设成效监测与评价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以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建设。完成现有应有系统改造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及应用系统的开发。“十二五”期末,实现省林业局和局直属单位,以及80%以上的市级林业局和50%以上的县级林业局实现林业业务的网上协同办公,8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网上在线处理,全面提高办公效率。“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项目:
1、林业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
2、资源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
3、省级中心机房和省级林业数据中心建设。
第五节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全省林业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建立健全林业系统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大力发扬和践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良好思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领导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求真务实、调查研究、敢于创新的良好工作作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谐文明的良好生活作风,善于建言、真诚直言、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全省林业干部职工树立强烈的进取心、事业心、责任心,形成知难而进、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优良作风,为生态立省、绿色繁荣、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十二章 政策需求和保障措施
一、积极争取全面落实林业机构队伍财政保障政策
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林业队伍是保障林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力量,承担着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是推进林业发展和维护林区稳定的需要,是生态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给予林业机构队伍财政经费保障,促进林业队伍正规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对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落实好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林业执法单位人员编制,并将工资和公用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从根本上改变林业“收费养人”的现状,推进林业工作由收费罚款向执法服务转变。
二、建立和完善林业基础建设保障制度
林业基础建设是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构建和谐林区的必然要求,是快速推进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建立和完善林业基础建设保障制度,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将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同时,加大对偏远山区、重点林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推进林业快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林业补偿补贴制度
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中央财政将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并将逐步推进对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生态效益补偿,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培育和造林、林业机械生产和应用、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木本粮油以及生物质能源林培育等项目进行补贴。
为推进我省林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在国家相应补偿补贴制度和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省的林业补偿补贴制度,对未纳入国家补偿范围的生态公益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进行生态效益补偿,对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或补贴标准偏低的林业科研或生产经营项目进行补贴或补助。进一步加大财政贴息补贴力度,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下的森林保险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林业多种功能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增加对林业科学创新研究的扶持力度。对林业综合利用产品、品牌创新产品实行优惠税收政策,提高对劳动密集型和高附加值林产品的出口退税标准等。
深化集体林权及配套制度改革,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建立起责权利明晰的林业经营制度。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完善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造公平、公正的林业投资环境。深化国有林场(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深化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现代林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放开搞活商品林。创新土地利用和保障机制,科学制定林业用地规模,严格审核、审批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手续。同时,将未利用山地、沙化土地、废弃矿山、“四旁”闲置土地和木本经济林地纳入林业用地范畴,以拓展和保障现代林业的发展空间。创新区域合作和投融资机制。建立起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强化以林业产权管理为中心的现代林业管理体系。
完善林业立法工作,制定、修订《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湖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湖北省林地保护条例》、《湖北省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林业“六五”普法,认真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学习和《普法合格证》的发放管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科技和网络技术,构建林业法制综合信息网络,提高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公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法定的层级监督,以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公信力和工作效率。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林业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并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的发展。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各级党委组织和监察部门,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重大毁林案件、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以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七、建立和完善林业标准化体系
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两大主题,按照国家林业标准体系框架确定的专业类别,结合湖北实际,组织开展林业行业相应地方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充实和完善我省的林业标准体系;成立省、市、县林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林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提高标准化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以切实加强林业标准化管理;加强网络建设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林业标准网络作用,广泛开展林业标准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标准化意识。依托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汉),逐步建立起市、县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所)网络,为我省林业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表1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起止年限 | 总投资 (亿元) | 备注 |
| 合计 |
|
|
|
| 1345.3 |
|
1 | 武汉城市圈绿色生态网络与生态屏障建设 | 新建 | 武汉“1+8”城市圈 | 依托生态公益林保护、长江防护林、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林、新农村绿色家园、森林城市和生态文化等工程措施,构建绿色生态网络和生态屏障 | 规划期内 | 100.0 |
|
2 | 鄂西生态圈植被恢复、退耕还林与生态屏障建设 | 新建 | 襄樊、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随州、恩施、神农架等8个市州(区) | 依托天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长江防护林、特色经济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新农村绿色家园等工程措施,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安全的绿色生态屏障。 | 2011-2015 | 200.0 |
|
3 | 长江经济带及骨干交通绿色生态景观长廊建设 | 新建 | 长江、汉江及主要交通干线 | 通过实施生态公益林管护、长江防护林、荒山造林、湿地保护、森林城市、绿色家园、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工程措施,对长江经济带及骨干交通积极开展绿色生态景观建设。 | 2011-2015 | 64.5 |
|
4 | 汉江中下游生态经济带建设 | 新建 | 汉江流域中下游沿线两岸汇水区域范围 | 依托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通道森林景观、绿色家园、速生丰产林、特色经济林、林产工业、森林旅游等工程措施,改善和优化区域生态环境。 | 2011-2015 | 50.0 |
|
5 | 三峡库区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 新建 | 秭归县、巴东县、夷陵区、兴山县、夷陵区、西陵区等县(区) | 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矿区植被恢复与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通道森林景观、绿色家园、特色经济林等工程措施,构建三峡库区生态安全体系。 | 2011-2015 | 50.0 |
|
6 |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森林植被恢复、退耕还林与天保工程 | 新建 | 十堰地区 | 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矿区植被恢复与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家园、特色经济林等工程措施,积极恢复项目区植被,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 2011-2015 | 50.0 |
|
7 | 湖泊生态湿地群恢复与建设 | 新建 | 全省 | 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长江防护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环湖生态隔离带、湿地旅游、湿地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绿色家园等工程措施,扩大湿地保护面积。 | 2011-2015 | 85.0 |
|
8 | 国家林业局湖北神农架金丝猴驯养与繁育基地建设 | 新建 | 神农架林区 | 加强神农架金丝猴资源的调查监测,保护好金丝猴的野外种群及其栖息地;开展金丝猴的驯养繁殖研究,开展金丝猴保护与繁育基地建设。 | 2011-2015 | 10.0 |
|
9 | 森林公安、森林防火与森林经营体系建设 | 新建 | 全省 | 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和谐化建设;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以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为原则,积极开展低效林改造,实施中幼林抚育措施,加强森林经营,增加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质量。 | 2011-2015 | 235.0 |
|
10 | 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建设 | 新建 | 全省 | 依托龙头企业,打造森工、木本油料、生物质能源、中药材等现代林业产业园区,五年内建设一批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努力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 2011-2015 | 500.0 |
|
11 | 林业碳汇造林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选择符合碳汇造林条件的地块实施碳汇造林;构建起健全的碳汇交易市场体系;加强碳汇造林的科技支撑;建立绿色碳汇基金。规划完成碳汇造林面积1万公顷。 | 2011-2015 | 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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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 合计 |
|
|
| 1687.18 | 442.31 | 361.47 | 883.40 |
一 | 林业生态 建设工程 |
|
|
| 644.88 | 350.81 | 266.97 | 27.10 |
1 | 天然林资源保 护二期工程 | 续建 | 恩施、神农架等28个县、市、区 | 总规模97万公顷,其中:天然林管护65万公顷,中幼林抚育10万公顷,人工造林5万公顷,封山育林15万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2万公顷。 | 25.00 | 25.00 |
|
|
2 | 退耕还林工程 | 续建 | 全省 | 总规模73.5万公顷,其中:坡耕地还林13.4万公顷,宜林荒山造林26.7万公顷,封山育林33.4万公顷。 | 113.73 | 113.73 |
|
|
3 | 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 续建 | 长江、汉江、清江流域 | 总规模7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0万公顷,封山育林30万公顷,低效林改造20万公顷。 | 33.00 | 16.50 | 16.50 |
|
4 | 丹江口库区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工程 | 新建 | 丹江口库区 | 总规模3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8万公顷,封山育林15万公顷,低效林改造10万公顷。 | 15.30 | 7.65 | 7.65 |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5 | 雨雪冰冻灾害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工程 | 新建 | 各受灾县市区 | 恢复重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林业站损毁房屋15.16万平方米,修复林区道路4605公里;恢复重建护林防火瞭望台(塔)200座,恢复重建种苗生产基地4.4万公顷;适度清理受灾林地154万公顷;恢复生态公益林47.5万公顷。 | 25.00 | 12.50 | 12.50 |
|
6 | 林业血防工程 | 续建 | 荆州市等10市的44个县、市、区 | 营造山丘区和平湖区营造抑螺防病林,总规模6.8万公顷。 | 5.55 | 2.78 | 2.77 |
|
7 | 绿色通道生 态景观工程 | 续建 |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两侧及河库沿岸 | 完成通道造林绿化4.1万公顷,通道低质景观林改造1.8万公顷。 | 7.10 |
| 7.10 |
|
8 | 鄂北岗地防 护林带工程 | 新建 | 鄂北岗地 | 建成防风林主林带8条1200公里,副林带16条680公里,共完成人工造林3.3万公顷。 | 2.00 | 1.00 | 1.00 |
|
9 | 林业碳汇 造林工程 | 新建 |
| 完成碳汇造林面积1万公顷。 | 0.80 | 0.40 | 0.40 |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10 | 森林城市 建设工程 | 新建 |
| 完成城市绿化面积2万公顷,争创3-5个国家级森林城市,建设10个省级森林城市。 | 30.00 |
| 30.00 |
|
11 | 平原绿化工程 | 续建 | 平原县市 | 新建林网10万公顷,改造现有低质林网1万公顷。 | 12.00 | 6.00 | 6.00 |
|
12 | 新农村绿色家 园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实施村庄绿化20万公顷,改造湾子林10万公顷,完成200个集镇的绿化和2000个绿化美化示范村庄建设。 | 30.00 |
| 21.00 | 9.00 |
13 | 绿色低碳社 区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创建1000个低碳社区、1000个森林校园、500个花园工厂、100个绿色营区。 | 31.00 |
| 21.70 | 9.30 |
14 | 森林农庄 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建成2000个森林农庄。 | 5.00 |
|
| 5.00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15 | 湿地保护与恢复体系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全省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达到20个,国际重要湿地达到5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达到30个,完成湿地恢复工程16.3万公顷,将15.3万公顷的湿地纳入湿地生态补偿范围,完成14处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建设。 | 20.00 | 10.00 | 10.00 |
|
16 | 防沙治沙 建设工程 | 续建 | 40个沙化县市区 | 防沙治沙8.8万公顷。 | 13.20 | 6.60 | 6.60 |
|
17 |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 续建 | 55个石漠化县市区 | 人工造林10.3万公顷,封山育林109.7万公顷。 | 42.50 | 21.25 | 21.25 |
|
18 | 矿区植被 恢复工程 | 新建 | 黄石、鄂州等矿区 | 完成矿区植被恢复3万公顷。 | 9.00 | 4.50 | 4.50 |
|
19 | 国家林业局湖北神农架金丝猴驯养与繁育基地建设工程 | 新建 | 神农架 | 建设占地面积200公顷的圈养区,建设1公顷的金丝猴人工饲养场,建设2000平方米的科研宣传中心,联合省内外金丝猴保护的专家和机构,开展金丝猴的人工饲养、繁殖技术研究。 | 1.00 | 0.50 | 0.50 |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20 | 华南虎野外再引入保护区建设工程 | 新建 | 五峰后河 | 实施华南虎野外再引入一期工程建设,开展华南虎再引入栖息地植被恢复和水源地改造;建设配套设施设备,开展项目区的华南虎食物链资源的调查、监测和科研工作。 | 1.00 | 0.50 | 0.50 |
|
21 |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确保全省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对70%以上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进行种质资源保存;全省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新增60万公顷,总面积达到126万公顷。 | 39.60 | 19.80 | 19.80 |
|
22 |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救护工程 | 续建 | 全省 | 强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80个国家级、24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救护站),构建省监测中心和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监测站等四级监测防控网络体系。 | 4.00 | 2.00 | 2.00 |
|
23 | 中幼林抚育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完成中幼林抚育248万公顷。 | 111.60 | 55.80 | 55.80 |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24 | 低产林改造工程 | 续建 | 全省 | 改造低产林52万公顷。 | 38.00 | 17.10 | 17.10 | 3.80 |
25 | 小流域生态 治理工程 |
| 全省小流域范围 | 人工造林5万公顷,封山育林10万公顷 | 4.50 | 2.20 | 2.30 |
|
26 | 重点生态公益 林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建立全省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加大投资和补偿力度,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和建设管理水平,增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防护功能。落实补偿公益林面积333.3万公顷。 | 25.00 | 25.00 |
|
|
二 | 林业产业 建设工程 |
|
|
| 901.30 | 23.50 | 23.50 | 854.30 |
1 |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利用宜林荒山、荒滩、“四旁空隙地”,发展以杨树、国外松、日本落叶松、楠竹等树种为主体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规划建设总面积100.0万公顷。 | 150.00 |
|
| 150.00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2 | 特色经济林基 地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建设以板栗、核桃、银杏、茶叶等经济林树种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优质高效的特色经济林基地65.0万公顷。 | 146.30 |
|
| 146.30 |
3 | 花卉苗木产业 基地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以武汉为中心,以花卉苗木培育为主体,配套产业协调发展。新增花卉苗木种植面积1.0万公顷,总面积达到4.5万公顷。 | 10.00 |
|
| 10.00 |
4 | 油茶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工程 | 续建 | 油茶主产区 | 规划建设油茶林基地30万公顷,并在阳新、麻城等油茶主产区配套建设9个油茶良种采穗圃,21个苗圃。 | 80.00 | 16.00 | 16.00 | 48.00 |
5 | 生物质能源林 基地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充分利用山区、沙区等边际土地和宜林地,大力发展乌桕、油桐、黄连木等乡土树种,建设一批林业生物柴油示范基地,新建以乌桕、油桐等树种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10万公顷。 | 15.00 | 7.50 | 7.50 |
|
6 | 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计划新建园区9个,使全省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总数达到25个,其中国家级林业科技产业园达到5个以上。到2015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 | 500.00 |
|
| 500.00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三 | 生态文化 建设工程 |
|
|
| 6.00 | 0.50 | 3.50 | 2.00 |
1 | 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建成森林公园102处,总面积45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7处;建成湿地公园30处,总面积20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20处;建成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20-30个,其中国家级3-5个,省级20-25个。开展纪念林建设。 | 3.00 | 0.50 | 0.50 | 2.00 |
2 | 生态文化创作 和宣传工程 | 新建 | 全省 | 依托我省丰富多彩的林业生态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力的生态文化产品;组织开展林区采风、生态笔会、林业征文等活动;组织创作以林业生态文化为主题的影视、文学、美术、音乐等作品。依托湖北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深厚的荆楚文化底蕴,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影响面广的林业生态文化节庆活动、林产品博览会、森林论坛等。 | 1.00 |
| 1.00 |
|
3 | 古树名木 保护工程 | 续建 | 全省 | 加强管护,防治病虫害,建立数据库 | 2.00 |
| 2.00 |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四 | 科技支撑和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
|
|
| 135.00 | 67.50 | 67.50 | 0.00 |
1 | 森林防火体 系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森林防火生物阻隔系统工程建设;森林防火通信系统、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森林防火队伍及装备建设;森林防火宣教设施、培训基地、物资储备库建设;森林防火火灾评估和防火科研系统、火案侦察建设;森林防火航空消防站(点)及装备、设施建设;森林公安队伍及装备、设施建设等八个方面建设森林防火体系。 | 80.00 | 40.00 | 40.00 |
|
2 | 林政执法能 力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开展林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林政执法以及木材巡查队伍建设;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增强现代林业资源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要完善林政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强化保障措施。 | 2.00 | 1.00 | 1.00 |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3 | 森林公安能 力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完善省局局域网、地(市)级分局局域网、县级分局局域网、派出所信息网,建立起现代化森林公安综合信息网络;继续完善省森林公安培训中心和省、市森林公安指挥中心建设。 | 5.00 | 2.50 | 2.50 |
|
4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通过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构建起与现代林业相适应,以监测预报、检疫御灾、应急救灾、支撑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 5.00 | 2.50 | 2.50 |
|
5 | 林业信息 化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以先进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大力开发满足我省现代林业发展需求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应用支撑、数据库、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安全与综合管理体系。 | 5.00 | 2.50 | 2.50 |
|
6 | 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一是要做好森林资源监测工作。二是要构建综合监测技术支撑体系,三是要建立森林、湿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态类型的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四是要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以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队建设。 | 3.00 | 1.50 | 1.50 |
|
附表2 湖北林业发展“十二五”主要建设工程规划表(续)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范围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投资来源(亿元) | |||
总投资 | 国家 项目投资 | 地方 财政投资 | 社会融资 | |||||
7 | 林业科技创新及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选育;加强林业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攻关;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应用力度,提升科技成果推广水平;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支撑与服务能力。 | 20.00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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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林木种苗和良种繁育建设工程 | 新建 | 全省 | 建设林木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搞好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加快造林绿化苗木繁育,保障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顺利进行。 | 5.00 | 2.5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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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基层机构和基 础建设工程 | 续建 | 全省 | 加强基层林业机构及编制建设,落实人员和财政保障。全省乡镇林业站总数稳定在865个以上(其中,国家级标准林业站达到200个,省级标准林业站达到300个),业务用房、机动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办公、通讯、工作设备。全省共设立木材检查站152个(其中国家一级站达到120个),完成国家一级站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建设。 | 10.00 | 5.00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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